据介绍,事发于10月8日22时42分许,邹某驾驶闽CP6×××小车,在晋江市世纪大路正常行驶(罗山往安海方向),到了灵水天桥附近路段,突然一部电动车劈面驶来。猝不及防间,两车劈面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刘某兰直接被弹离车体,人重重撞在路中绿化带上,小车推着电动车前行后停下,路上散落零件碎片。事发路段监控记录了这危险一幕。
经交警部分观察,刘某兰驾驶电动车逆向从安海往罗山方向行驶,在事发路段与邹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车损、人伤。电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该变乱的主要原因。变乱中,刘某兰身上多处骨折,正在病院接受治疗。当前,该变乱还在进一步处分中。
晋江交警提示,逆向行驶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是两个差别的行驶方向,极易引发交通变乱,驾驶员们切勿为了省时间省路程而冒险逆向,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之凶险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