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啦!留意啦!
若你的电动车、
电动三轮车还在“打伞、带棚”
那就要小心了
因为
“动真格”了!
4月1日以后,上路行驶的
无牌上路电动车、不法加装车棚三轮车…
对本家儿将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自2020年8月2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于依法整治规范市中间城区电动车秩序的告示》以来,全市对电动两轮自行车执行登记挂牌管理,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辨认编码。
当今,
小编把整治区域、整治内容等
紧张信息再次给朋友们重复一遍
一定要看周密了
整治区域
汝河大路以北,创业大路以南,高速铁路以东,兴业大路以西的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整治内容
严禁未登记挂牌电动车和加装改装未恢复出厂配置电动车上路行驶;严禁电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犯罪举动;严禁不法营运犯罪违规举动。
对没有登记挂牌的电动车,交警部分要对本家儿依法处罚,团结功令队的其余人员要向本家儿进行功令政策教诲。
对加装车篷或挡风被的电动车,4月1日(含)以前,在车身不影响安全的地方喷涂“登时纠正”字样,对本家儿进行功令律例注释并向其散发《依法整治规范中间城区电动车秩序清楚纸》,有序引导本家儿签订志愿拆篷答应书、对电动车进行信息登记等工作;
4月1日以后,对本家儿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功令政策教诲,引导其自行撤除加装设施,恢复电动车出厂配置。对不愿接受处罚或不同意自行撤除加装设施的,依法暂扣车辆,撤除加装设施并对本家儿予以依法处罚后再放行。
犯罪义务及结果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擅自加大动力、进步速率、扩大表面尺寸等违背国度划定标准的具备助力装配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划定:“行人、搭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功令、律例对于道路通畅划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回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截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划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布局、组织或者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划定:“机动车驾驶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功令、律例对于道路通畅划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再次给朋友们科普一下
电动车改装遮阳棚的风险
1、因为遮阳伞面积相对大,遇到拐弯、起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轻易产生猛烈的摆动,轻易产生侧翻,惹起交通变乱。
2、加了遮阳伞,车面子积也就扩大了,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变乱的产生率,也是惹起交通变乱的缘故。
3、驾驶员视角受到限制,扩大视觉盲区局限,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疑问,同时会给其余平常行驶的车辆带来非常大的搅扰。
4、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天真性,不利驾驶快速避险。在产生交通变乱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出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温馨提醒
电动车安置遮阳棚属于犯罪举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划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配,该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棚,已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
骑电动车在下雨天和高温天里,确实有诸多利便,但即便云云,也不能捐躯安全骑行,有望朋友们可以真正认识到电动车加装遮阳棚的安全隐患,自发撤除。
家里有人骑电动车
尚未安置车牌的快去上牌
加装遮阳棚的
连忙自行拆下
别再带棚上路了!
在路上如遇交警功令
请您踊跃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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